于成龙几品官

 
于成龙几品官

成龙一品官,是明末清初的杰出人物,出生于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他秉持循吏的原则,为官一任任办大善事,受到人们的广泛赞誉。

在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成龙受命担任罗城县知县。他在任期间,着力推行保甲制度,确保百姓安居乐业,并积极推动土地的耕作。

康熙六年(1667年),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来,他被调往湖广黄州府,担任同知和知府一职。他还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等职位。在任期间,成龙一直以身作则,勤政爱民,为百姓谋福祉。

康熙二十年(1681年),成龙被提升为江南江西总督,并受命入京觐见皇帝。他聪明睿智,展现出出色的才干和领导能力。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任命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务,然而不幸的是,不久后他在任上去世。康熙帝追赠他为太子太保,并赐谥号“清端”。成龙留下了《于清端政书》八卷等重要著作,被后人传颂流传。他的一生都致力于为民造福,为国家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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