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改名的七种理由

 
可以改名的七种理由

在满18周岁之前,改变姓名是相当困难的,因为你需要提供一个合理的理由。这个理由通常应该是,你现在的名字给你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不便。所以你可以说,因为你现在的工作单位已经有一个与你同名的人,这给你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来说,如果他们需要改变姓名,可以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而对于18周岁以上的人来说,如果他们需要改变姓名,需要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如果年满18周岁的人需要改变已用姓名,应该慎重考虑,并且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如果无法做出决定,应该向上级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批准。

对于18周岁以下的人来说,如果他们要求将昵称改为正式姓名,只需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即可。但对于被收养或认领的年龄较大的人来说,需要得到本人同意才能进行改变。

对于机关、团体、学校、企业等单位的员工,如果他们需要改变姓名,必须获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批准证明才能进行改变。

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受刑事处分或正在劳动教养的人,是不允许改变姓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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