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六义所指的即是风、雅、颂以及赋、比、兴。风、雅、颂分别代表了《诗经》的三种体式,而赋、比、兴则代表了其表现手法。这些形式和手法对后来的诗歌创作有着深远的影响,并在后世得到了继承。
风、雅、颂这三个分类是按照音乐形式的差异而划分的。风包括了十五种不同的国风,它们代表了各地的音乐风格,其中包括了具有代表性的十五个部分,共计一百六十篇。雅则分为大雅和小雅,是朝廷正式音乐的一部分,共计一百零五篇,其中大雅有三十一篇,小雅有七十四篇。颂则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三个部分,分别有三十一篇、四篇和五篇,是用于郊庙祭祀的乐曲。
赋、比、兴作为《诗经》的表现手法,它们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赋是直接表达思想和情感的手法;比则通过打比方,使用一种事物来比喻另一种事物;兴则是通过音乐的引导或者景物和象征物的运用来引起读者的情感共鸣。这些手法的运用具有独特之处。
总结而言,诗经六义包括风、雅、颂和赋、比、兴,它们代表了《诗经》的体式和表现手法。这些分类和手法对于后世的诗歌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被后来的诗人所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