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形式,借助简练且形象的语言表达作者丰富的情感,集中反映社会生活,并具备一定的韵律和节奏。我国的诗歌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最早可依据的资料是公元前六世纪的《诗经》中的作品。其中,大多数诗句采用四字一句的形式,也有长度不等的短句。至于排版,诗名通常位于第一排正中间,如有副标题则写在正标题下方的右下角。名字则写在正中间的第三排,然后开始写诗,每行诗应放置在纸张最中间或以四格间隔的空白处。
按照不同的标准和角度来看,诗歌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形式:根据内容和表达方式的差异,可分为抒情诗、叙事诗、哲理诗等;根据语言格式的不同,可分为歌谣(包括民歌、民谣、儿歌、童谣)、楚辞、格律诗、自由诗等;根据历史发展的顺序,可分为古体诗、新体诗、近体诗、新诗等;根据题材的不同,可分为咏史诗、军旅诗、山水诗、田园诗、乡土诗、城市诗等;根据与其他文学体裁的结合程度,可分为散文诗、寓言诗、童话诗、谜语诗、赋、骈文、诗体小说、诗剧等;根据篇幅长短,可分为长篇叙事诗、小诗、微型小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