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立了五个自治区,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5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于1955年10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于1958年3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于1958年10月25日),西藏自治区(成立于1965年9月9日)。自治区是我国的一种行政区划名称,最初用来统称民族自治地方。根据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被分为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自治旗)三个级别。自治区在行政地位上和省级相当,可以理解为具有自治权的省级行政区,也被视为我国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