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航局规定,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可以携带上飞机,无需航空公司的许可。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大约为2万毫安时((20000mAhx5V)/1000=100Wh)。然而,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如果充电宝的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并且数量不得超过两个。锂电池设备和备用电池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时,无需申报。合理数量的备用电池可以放入随身行李中托运上飞机。
经民航局规定,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可以携带上飞机,无需航空公司的许可。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大约为2万毫安时((20000mAhx5V)/1000=100Wh)。然而,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如果充电宝的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并且数量不得超过两个。锂电池设备和备用电池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时,无需申报。合理数量的备用电池可以放入随身行李中托运上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