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需携带以下证件: 男方:身份证、户口本、未婚证明 女方:身份证、户口本、未婚证明 如有特殊情况,还需提供: 外籍人士:护照、居留许可证件、未婚证明 已婚离异人士: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再婚丧偶人士:配偶的死亡证明、户口本、结婚证 忘带证件的可提供复印件,需由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双方签字确认信息正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