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拒交物业费。
首先,物业费是业主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所需缴纳的费用,作为业主我们有权要求物业服务的质量。
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比如频繁停电、清洁不及时或设施损坏未维修等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向物业投诉来解决问题。
若投诉无效或物业仍未改进,业主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在与物业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暂停缴纳物业费。
然而,为了避免产生更多纠纷,业主在拒交物业费前应先与物业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总之,作为业主,我们有权利要求物业按规定提供良好的服务,但拒交物业费应在确保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