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公安部宣布每年的12月2日为“中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与文明办、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紧密合作,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各部门包括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等在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在“122”交通安全日的活动中,各地公安机关会通过媒体广泛播放与交通安全相关的公益广告、交通安全形势、交通管理工作和为民服务的内容。为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实施,各地将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分工职责。公安部决定,将交通安全日的主题宣传活动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加强检查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