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手续包括以下几项: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的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并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镇级(或街道)计生办进行确认并盖章。另外还需要一张双方的1寸免冠照片。
除了以上的材料,女方还需要前往指定的地点进行检查,取得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女方办理前需要咨询自己所在单位的计生管理部门,而无工作者则可向居委会咨询。所有的材料准备齐全后,可以开始办理准生证。
准生证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根据该条例,国家提倡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法规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子女。具体的办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规定。同时,少数民族也需要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具体办理办法同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规定。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不一致的情况下,将根据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来适用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