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护区概念什么时候提出

 
海洋保护区概念什么时候提出

海洋保护区的概念最早于1962年世界国家公园大会首次提出。它是指依照法律对特定海域、海岸、河口湿地、岛屿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海域的一定面积,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以保护海洋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为目的的区域,又称为海洋自然保护区。

海洋保护区的定义有很多种,有些把它看作是纯粹的水域保护区,也有些将其包括在一定陆地区域的海岸带保护区中。同时,有些海洋保护区是严格的海洋自然保护区,还有一些则是不同类型的海洋管理区。

为了指导各国海洋保护区的建设,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给出了关于海洋保护区的定义:“海洋保护区是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有效方式,对其中部分或全部环境进行封闭保护的潮间带或潮下带陆架区域,包括其上覆水体及相关的动植物群落、历史及文化属性。”这个定义涵盖内容广泛,包括各种类型和规模的海洋保护区,只要符合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的保护区目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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