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几年,政府将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尤其是在满足有购房需求的家庭前提下,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只要符合条件,租住满5年并得到市政府批准的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申请购买。购买后的公共租赁住房在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后的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而需要在5年后上市交易的情况下,政府将优先回购,回购价格将考虑原销售价格以及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如果政府放弃回购,则按照当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租期为5年,租户在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选择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另外,业主在住满5年后可以按照成本价加上银行利息购买自住住房(其中成本价包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和一部分税费),购房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如果选择一次性付款,将不再支付租金;如果选择分期付款,则未付款面积需按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住房不能上市交易,购房人需要转让时,将由政府回购。总的来说,满足条件的租户可以在住满5年后继续申请租住,同时也可以购买公共租赁住房。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细微的政策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