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伉俪”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左传·成公十一年》中,其中的“伉”表示对等、匹敌,而“俪”表示结缘、配偶,因此,“伉俪”指的是相匹敌的配偶。换句话说,只有在事业各自有成,生活情趣相仿的夫妻才能被称为伉俪。
在古代,使用“伉俪”这个词是有一定讲究的,不能随便使用。只有正室才能被称为“伉俪”,而妾室则不能如此称呼。
“伉俪”是一种相对正式的用词,在古汉语和书信中,常常用“夫妇”来谦称自己和配偶,而把其他夫妻尊称为“贤伉俪”。
例如,在《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十九年》中说:“群臣认为宣太后应该和元帝配食,太子徐邈则表示:‘宣太后平常并非与先帝是伉俪的关系,作为子孙,怎么能为祖考安排婚配呢!’”这里的“伉俪”就是指女子嫁人为妻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