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折旧年限为四年。每年折旧额等于原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根据行驶里程计算折旧,折旧额等于原值乘以已经行驶的里程除以预计使用里程。举个例子,如果一辆汽车的原值是10万元,预计行驶里程为10万公里,那么每行驶1公里就会提取1元作为折旧费用,以此类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同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 电子设备,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