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折旧年限为4年。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有如下规定: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分为两种分类:
1、平均年限法:使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通常被认为在各个期间内损耗相对平均,且各期间取得收入的比例相差不大。在平均年限法下,折旧金额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呈现为一条平行于x轴的射线,起点位于y轴上。因此,这种折旧方法被视为一种固定成本。
2、工作量法:使用工作量法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通常被认为其在工作过程中的损耗比较平均,但在工作以外无法提供经济效益。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在工作量法下,折旧金额在折旧过程中呈现为一条平行于x轴的线段,起点可位于y轴上或第一象限。同样地,这种折旧方法也被视为一种固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