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土地改革的时间表

 
我国的土地改革的时间表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进行了降低农民租金和利息、打击地主阶级和反对腐败官员的斗争。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1927年8月7日中央紧急会议上确定了进行土地改革的方针,并于11月中央扩大会议上决定在革命根据地没收地主的土地。

抗日战争时期,地主土地的没收行动停止,转而实行降低农民租金和利息的政策(按原有租金减少25%,利息减到月息分半即年息18%);对投靠敌人的地主的土地则进行没收,并分配给农民们。

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共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布了《关于清算、降低农民租金和土地问题的指示》。1947年9月,在全国土地会议上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1950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全国新解放的地区有计划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

到了1952年冬季,除台湾省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的土地改革基本上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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