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作为一种重量单位,主要用来计量古代的粮食,如稻谷、粟等等。根据《关于古代粮食钟亩、石的问题》的论述,古代常用的容量单位从小到大依次为升、斗、斛(石)、钟。一般来说,学者们普遍认为斛和石在古代是等值的,并且从秦汉时期开始,都采用了十进制。在古代,三十斤被称为钧,而四钧则等于一石,这是指重量单位。而粮食的容量单位则是按斗来计算的。由于十斗的粮食重量大致相当于一石,所以人们也会用石来计算粮食的容量。因此,一石相当于十斗,这种使用石来计量粮食的方法一直延续至今(有些方言仍然使用“石”来论述粮食的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