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一词最初的本义指“听到、听见”,然而随着语言的发展,它的引申义逐渐丰富。首先,它还表示“知道、听说”,并进一步延伸为“传达、达到”的意思。此外,它还可用于表示“报告、使听到”的含义。同时,“闻”也可以指某人或某事物因名声而“闻名”,也就是成为闻所周知的。作为名词,“闻”还可以指已听到的事物,尤其是指知识和传闻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闻”的含义还可以涉及到嗅觉。当用于表示嗅气味时,它也具有“闻”的意义。与“闻”相比,“听”更强调主动去倾听,表示行为的动作。而“闻”则更加侧重于听到的结果,即接收到的消息。简而言之,《礼记·大学》中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一句中,“听”指的是行为,“闻”则表示已听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