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是根据县城行政单位的名义授予某人或某组织的一种荣誉称号。荣誉称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关颁发,是对个人或单位突出工作绩效的一种精神奖励,也是地方政府对见义勇为的公民个人进行精神或物质奖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