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血馒头是一种用人的血浸泡的馒头,过去在民间存在一种迷信认为人血可以治愈肺痨(即肺结核病)。据说这种观念最早来自唐朝陈藏器编写的《本草拾遗》。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也有人会向刽子手购买蘸过人血的馒头,以此来治疗疾病。然而,人血馒头这一概念最初被赋予了讽刺的意味,出现在鲁迅的短篇小说《药》中。如今,“吃人血馒头”成为一种讽刺行为,用以嘲讽某些社会事件中仍有人恶意炒作、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尽管这些事件中有无辜的受害者丧生。
在鲁迅的《药》中,主人公老栓夫妇经营着一家茶馆,家境相对富裕。然而,不幸降临,他们的儿子小栓患上了肺痨。为了救治儿子的疾病,老栓趁着革命者夏瑜被杀的机会,买到了人血馒头给儿子食用。小栓吃下烧烤过的人血馒头,但最终依然离世。鲁迅通过人血馒头的故事,既是对旧社会人们无知的嘲讽,也在暗中赞颂革命先驱夏瑜的坚韧不拔。在这个故事中,人血馒头象征着无效的希望和不切实际的尝试,它无法挽救小栓的生命,同时也暗示了现实中不可避免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