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存在一种刑罚叫做宁古塔披甲人,相当于把犯人流放到偏远地区服劳役,成为披甲人的奴隶。披甲人的地位本就低下,且个个都不是心地善良的人。给这些人充当奴隶,只会遭受屈辱和折磨,甚至比死亡还要痛苦。披甲人多指受到投降后披甲参与部族征讨的人,地位低于普通士兵,但高于奴隶。满清八旗制度中,有一句谚语说:“以旗统军,以旗统民”,表示平时他们在农田打猎,战争时才披甲上阵。旗丁身份有三种,“阿哈”多为汉人、朝鲜人;“披甲人”通常是投降者,民族各有不同,地位高于阿哈;而“旗丁”则是满洲人。披甲人是为了帮助清王朝镇守边疆的一群人,因此他们世代居住在边疆地区。清朝为了稳定军心,会经常将一些犯人或是他们的家属发配给这些披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