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公务车在车牌上以粤O作为专用标识。在地级行政区划分的英文字母代码中,通常会跳过字母I和O,因为字母O往往被用作警车或机关单位的车牌。而广东省的简称是粤,广州市的车牌为粤A,深圳为粤B,珠海为粤C,汕头市为粤D,佛山市为粤E,韶关市为粤F。
关于车牌编号的制定规则,第一位是汉字,代表了车辆所属的省级行政区,使用该省的简称作为代表。例如,北京的行政简称为京,上海为沪,湖南为湘,重庆为渝,山东为鲁,江西为赣,福建为闽。车牌的第二位是英文字母,代表了车辆所属的地级行政区,使用字母代码来表示,一般按照省级车管所对各地级行政区的状况进行排名。(字母”A”通常代表省会、首府或直辖市中心城区的代码,其后字母的排名并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