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基督教的控制下,设立了三自教会,这些教会属于国家宗教局的监管范畴。为了合法注册,教会必须向三自教会登记。然而,一些原本的教会由于不愿意受政府控制,没有进行登记注册,因此被依法取缔,迫使他们转而进行地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