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区划分为23个省份,分别是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广东、海南、河南、湖南、湖北、河北、山西、青海、陕西、甘肃、四川、贵州、云南、辽宁、吉林、黑龙江、台湾。这些省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规划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份、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这些区域组成了中国的行政管理体系,各自具有一定的自治权和行政职责。这些行政区域在政府管理和人民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每个区域都有自己的特色和发展方向。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国广阔的国土面貌,展现了中国多元化和繁荣发展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