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市长是指在市政府中担任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具有高级行政级别,直辖市一般为副部级,副省级城市为正厅级;地级市为副厅级,县级市为副处级。
常务副市长在市政府中负责市长常务工作,并且在市长空缺或离开期间代行市长职权。此外,常务副市长还负责分管市政府的重要部门和宏观经济工作。
常务副市长一般都会被任命为市委常务委员,其在市委中的职责是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的日常事务,并且负责相关重要部门的管理。
与一般副市长相比,常务副市长的级别高于市委书记和市长,但低于一般的副市长。
总之,常务副市长是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之一,具有较高的行政级别。在市委任职的同时,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的常务工作,并且在市长职位空缺或离开期间代行市长职责。他们还负责分管重要部门并参与宏观经济管理。不同级别的城市所设定的常务副市长行政级别也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