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高考的选科方法是这样的:必须选修英语、数学和语文这三门科目,而在物理和历史中则可以任选一个作为选考科目。此外,在生物、化学、地理和政治这四门科目中,必须选择其中两门作为选考科目,并将其按照等级折算成百分制计入总分。具体来说,“3”模式要求必考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且高考原始成绩将计入总分;而“1”模式则要求必选一门物理或历史科目,并计入总分;最后,“2”模式则要求从生物、化学、地理和政治中选择两门作为选考科目,并将其按照等级折算计入总分。总体而言,“3 1 2”模式与传统的“3 6”和“3 3”模式相似,都采用了一定科目的固定考核方式以及自选科目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