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同时,还要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且号牌应保持清晰完整,不能故意遮挡或污损。
如果发现机动车没有挂上号牌上路行驶,将会受到严厉处罚。按照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将被扣车,并被罚款20-200元,另外还会被扣除12分。
然而,如果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携带了行驶证和牌照,将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只会被罚款扣分,而不会被扣车。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力收缴或扣留机动车号牌,这是被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
总结起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对于不挂车牌上路的行为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包括扣车、罚款和扣分。而如果随车携带了行驶证和牌照,只会受到罚款扣分的处罚。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收缴或扣留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