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有理数的加法法则如下:当两个有理数为同号时,它们相加后的结果的符号与原有的符号相同,同时绝对值为原有两数绝对值的和。如果两个有理数为异号且绝对值不相等时,它们相加后的结果的符号与绝对值较大的那个数的符号相同,同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当两个数互为相反数时,它们相加的结果为0。当一个数与0相加时,它仍然等于这个数本身。
有理数是指正有理数、0和负有理数的集合。正整数和正分数统称为正有理数,而负整数和负分数统称为负有理数。由于任何一个整数或分数都可以写成十进制循环小数的形式,反之也可以将每一个十进制循环小数转化为整数或分数的形式,因此有理数也可以定义为十进制循环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