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是一个位于亚洲东部,东临太平洋的国家,它的建立可以追溯到1912年的辛亥革命。作为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主要战胜国之一,并成为联合国的五个创始会员国之一。
根据《中华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民国的领土是根据其固有疆域来界定的,尽管宪法未明确列明固有疆域的范围。如果包括蒙古地区的话,中华民国的总面积为1141万8174平方公里,位居世界第二大国,仅次于俄罗斯。
中华民国秉持共和制的政体,主权归属于全体国民。在初期,临时约法被颁布,随后根据三民主义和《建国方略》的背景,国民政府实施了军政、训政和宪政等不同的阶段,最终确定了总统制。
在中华民国的时期,外交政策展现了国际化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遵循国际规则与维护国家利益、法理上的独立与事实上的自主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