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拼装车上路怎么处罚规定

 
驾驶拼装车上路怎么处罚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对于驾驶上述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将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对于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行为,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销售金额相等的罚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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