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是一家行政机构,担负着以下职责:
1、组织制定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
3、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4、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监督并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6、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
7、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8、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