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在统一度量衡方面采用了一套系统,包括“度”、“量”和“衡”三种计量方式。其中,“度”用于测量长度,“尺”作为单位;“量”用于测量容积和重量,“斗”作为单位;“衡”用于称量测量,使用“秤”为工具。这一统一的度量衡系统建立起来,旨在维护和保证商业贸易的公平性。
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各地的度量衡标准不统一。为了确保国家赋税的正常征收,商鞅制定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并要求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秦始皇还通过法律规定了度量衡器误差的允许范围。他规定了六尺为一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的制度。然而,实际上这一制度只在旧秦国和旧赵境内得到推行,东方许多地区仍然使用百步为一亩的制度,直到汉武帝时期才统一为二百四十步为一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