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已经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有权选择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已经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转登记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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