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4月,我国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虽然该法仅有18条,但它确立了国家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法定要求。2006年6月29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经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审议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经过两年的过渡,中国于2008年秋季全面实施了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根据法律规定,是必须接受的国民教育,适龄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受到国家、社会和家庭的保障。义务教育实质上是根据法律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进行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制度。它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的特点。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了九年的义务教育年限,这个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并且合适的。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实际情况主要有六三制、五四制以及九年一贯制这三种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