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要前往所属户籍范围内的小学进行登记学位。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需要确定。确定转入学校后,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要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会凭转入学校的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并提供学籍资料,然后将有关转学资料进行计算机录入。转入学校会凭转学证明和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相关手续。
小学生在异地转学时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家长首先与转出学校进行沟通并获得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然后提交给转入学校。
2、家长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以及相关的证件(如父母的工作调动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会向家长开具《转学受理回执》。
4、转入学校需要与对方学校进行沟通并获得同意后,通过网上学籍管理系统进行上报和审核。
5、转入学校会向学生家长提供《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和转移学籍档案手续。
6、转入学校需要携带《转学申请表》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