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的规定,交强险主要赔偿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等。其中,最高赔偿额为死亡赔偿110000元,最低赔偿额为无责任财产损失100元。
具体而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被保险人无责任的情况下,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在实际赔偿中,交强险的赔偿可分为责任赔偿和非责任赔偿。赔偿的金额取决于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的责任划分,无论责任大小,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总额为12万2000元,人身财产损失总额为12100元。即使责任全部在受害人身上,保险仍能覆盖各种费用,如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