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9日,中国国务院通过决议,正式设立县级三沙市。随后,在2012年6月21日,中国民政部发布公告,宣布国务院已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办事处,并设立了地级三沙市,该市下辖西沙、中沙、南沙三个群岛以及相应的海域。
设立地级三沙市是为了调整和完善我国对海南省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及其海域的行政管理体制。未来,三沙市的海域范围将超过200万平方千米,大约相当于中国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千米)的四分之一。
2007年11月19日,中国国务院通过决议,正式设立县级三沙市。随后,在2012年6月21日,中国民政部发布公告,宣布国务院已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办事处,并设立了地级三沙市,该市下辖西沙、中沙、南沙三个群岛以及相应的海域。
设立地级三沙市是为了调整和完善我国对海南省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及其海域的行政管理体制。未来,三沙市的海域范围将超过200万平方千米,大约相当于中国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千米)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