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护照数字相片的一般要求如下:
1、照片必须是申领人最近6个月内拍摄的,必须是正面免冠的彩色相片。人像必须清晰,表情自然,没有明显的形变。
2、申领人必须直视相机镜头,确保眉毛、眼睛、鼻子、嘴巴、脸部和两耳轮廓以及痣、胎记和疤痕等都清晰可见,不能被头发遮盖。头发不能侧向一边或大范围倾斜。
3、国家公职人员在照片中不得穿制式服装,儿童不得系红领巾。女性申领人不得穿低胸、高领或吊带衣服。另外,衣服的颜色不得与背景颜色相近。
4、经常佩戴眼镜的申领人必须戴上眼镜,但眼镜框不能遮挡眼睛,镜片必须无反光。请勿佩戴粗框眼镜或有色眼镜,除非有医疗原因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