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5月,中国政府决定对外开放沿海城市,包括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14个港口城市,以及海南岛(1988年划为海南经济特区)。这些城市有权根据自身条件来设定具有明确地域界限的开放区域,并设立新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这些地区集中设立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的科研机构。
到1997年底,中国沿海开放城市共有:大连、秦皇岛、天津、青岛、烟台、威海、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防城港。
到2005年,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沿海开放城市包括上海、天津、大连、秦皇岛、青岛、烟台、威海、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共15个城市;另外,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城市则被定义为经济特区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