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是什么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是什么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防止未验收项目和不合格项目被本工序和下道工序掩盖,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隐蔽工程项目的提供、审定和编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完成。隐蔽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并根据需要通知其他相关单位参加。验收过程采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项目签证”来进行。施工单位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部签收后,监理工程师应在22小时内到达现场,若超过24小时未到达现场,施工单位可自行进行隐蔽,并做好隐蔽记录,监理工程师应予以认可,并共同承担责任。若未经监理现场验收,施工单位自行进行隐蔽,监理有权提出重新检查,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将隐蔽前状态恢复。如果施工单位未通知监理或发现问题后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监理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签证由施工单位和监理部门分别进行管理,并作为工程文件之一进行保存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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