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资产需达到1亿元以上,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
2、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或两项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等工程项目。
3、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的企业,必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有有效业绩记录,才能获得资质认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条,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资质等级包括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不包括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不包括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