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认为,在税务局工作的并不全是公务员。除了国税系统和地税所中的各地聘用的协税员、助征员、临时人员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各类人员之外,还有一些非编制内的人员。这是因为根据《中编办、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所人员编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核定的人员编制为行政编制,原基层税务所使用的事业编制已经被核销。国税系统的行政编制范围包括管理人员和征收人员,其中管理人员指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地(市、州、盟)、县(市、旗)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而征收人员是指国税基层所及各级征管、稽查分局的工作人员。而地税所编制的适用范围则包括县(市)地方税务所、各级征收分局及稽查分局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国税系统和地税所的行政编制并不包括各地聘用的协税员、助征员、临时人员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各类人员,这些人员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配备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