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捐是指对慈善事业的捐款,公司内部则可能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进行罚款。然而,公司设立乐捐制度是不合法的。根据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企业可对违规员工进行一次性罚款。然而,该条例于2008年1月15日被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以及被刑事追究责任。虽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设立乐捐制度以变相罚款。如果用人单位设立乐捐制度以此进行变相罚款,劳动者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在慈善事业中,乐捐一词更为常见,捐款人通过捐款或捐物的方式帮助他人,从中获得快乐。在古代进行还愿时,人们会把款项放入功德箱或平安箱中,以回报神明的保佑之恩。捐款数额较小的被称为“添香油”,而较大的则称为乐捐或善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