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曾经在政府机构和地方党政部门担任多个领导职务。在中央办公厅,他曾先后担任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副局级秘书、正局级秘书的职位。此后,他转入宁波市委,先后担任副书记和政法委书记的职务。同时,他还担任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的职位。后来,他调任到衢州市出任市长。随后,他又被提拔为衢州市委书记。在党内,陈新还担任过第十四届浙江省委委员的职务,并且作为党的十九大代表和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工作。然而,在2018年2月12日,浙江省委做出决定,决定免去陈新同志担任中共衢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