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网点是在住宅底部(地上)设立的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包括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这些商业服务用房不超过二层,每个分隔单元的建筑面积不超过300㎡。也就是说,地上的一层和二层可用于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但如果地上的二层是商业服务用房,则一层也必须是商业服务用房。
商业服务网点是在住宅底部(地上)设立的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包括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这些商业服务用房不超过二层,每个分隔单元的建筑面积不超过300㎡。也就是说,地上的一层和二层可用于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但如果地上的二层是商业服务用房,则一层也必须是商业服务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