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缴费标准

 
社保个人缴费标准

2017年2月开始,广东、天津、云南、甘肃、贵州、江苏、上海等地相继采取了降低社保费率的措施。尽管调整的具体险种和期限各不相同,但降费幅度主要向企业倾斜。很多人的工资在扣除社保费之后实际到手的金额太少了,这是一个普遍的困扰。而对于企业来说,为员工支付高额的社保费也是沉重的负担。因此,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一般来说,社保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个人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

根据规定,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那么其缴费基数就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准。相反,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那么其缴费基数则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准。而对于工资收入在300%和60%之间的职工,可以按实际申报的金额确定缴费基数。当职工的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将根据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

每年的固定时间(各地时间不同,一般在3月或者7月)需要核定社保基数,职工需要根据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同时需要准备工资表等相关证明材料。这样才能确保社保费的准确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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