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奖台的高度分为三个等级,以突出冠军的地位。冠军应该站在领奖台的最高位置,与亚军和季军形成一排,亚军则站在冠军的右边,季军站在冠军的左边。
领奖台的不同高度最早出现在1932年第10届洛杉矶奥运会上。在此之前的所有奥运会都没有设立领奖台,而是等比赛全部结束后再集中颁奖。但在第10届奥运会上,他们第一次规定在每个项目结束后立即颁奖。同时,为了突出冠亚季军的不同地位,他们设置了不同高度的领奖台。这样,运动员们可以按照名次登上相应高低的台阶,不再出现过去运动员站在下方高台而颁奖人员站在高台上的情况。自此以后,金牌获得者可以站在最高的领奖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