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是大写数字,它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来代替数字,以防止数目被篡改。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起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颁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较为复杂的汉字,以增加涂改账簿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了”佰、仟”,并一直沿用至今。
在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政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各级政府之间以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携带着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