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人是具备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有时也被称为发包单位、建设单位、业主或项目法人。工程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备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有时也被称为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根据《建筑法》),或施工人(根据《合同法》)。
工程承包人在担任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时,除了要满足《合同法》关于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还要符合《建筑法》中关于施工合同承包人主体资格的规定。承包人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范围必须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