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是通过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来实现的。对于统一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可以在工资总额的2.5-5%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归入生产成本(流通费)。而工会经费中的职工业余教育费仍然用于职工业余教育方面。基层工会的预算可在其留成经费的25%范围内掌握使用,该留成经费指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60%部分。根据原规定,企业成本或营业外开支中与职工教育有关的经费都改为在工资总额的2.5%范围内开支,不再列支为营业外费用。而基本建设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则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关停企业和基本建设停缓建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则通过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和停缓建单位的维护费进行支出。